
9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泰安市岱宗公证处等22单位为省内首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试点单位。
泰安市岱宗公证处积极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现已达成合作意向,从司法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方面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市岱宗公证处将组织人员全力配合法院开展好司法辅助工作,充分发挥好公证沟通、服务、证明等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努力减少、化解社会矛盾,减轻人民法院诉讼负担。
目前,市岱宗公证处正积极组织人员全力配合法院开展好司法辅助工作。已抽调五名资深公证人员等业务骨干成立司法辅助业务部,购置公证便民服务车,加强对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公证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市岱宗公证处积极满足群众需求,探索创新公证便民法律服务方式,加大信息化手段应用,简化工作流程,推出系列便民服务举措,积极拓展服务范围。今后将继续秉承公证为民便民惠民的宗旨,发挥好公证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