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市岱宗公证处被省司法厅及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鲁司(2019)71号文形式确认为《山东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试点单位名单》后,积极与泰安市中院联系对接,率先在中院设立司法辅助中心,公证处协助法院完成送达、调解、调查取证、保全、执行及其他司法辅助事务,让法官从繁杂的非司法审判性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审判工作。
司法辅助业务的实质是法院将送达、调解、调查取证、保全、执行及其他司法辅助事务中非裁决性的事项与司法裁判性事项剥离,外包交给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公证团队负责,司法非裁决性工作由公证处完成,法官专注于裁决性的审判事务。岱宗公证处领导班子认为让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人民法院对公证行业的信任与支持,为搞好司法辅助事务,必须积极练好内功,扎实做好外包服务。
2020年6月20日,在泰安市司法局的支持帮助下,岱宗公证处邀请泰安市中院立案一庭资深送达执行员宋杰、陈英贵、王玉清对本处公证人员进行司法辅助业务培训。中院送达执行员从送达流程、送达依据、送达疑难问题三个方面讲解了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应当注意的事项;岱宗公证处安排本处专业人员复盘讲解具体司法辅助公证案例。岱宗公证处专业公证司法辅助人员法学硕士米晓鸣及宋宪玲、孙娜等公证人员结合近三个月的泰安市中院司法辅助实务工作,与大家分享了诉前调解和公证送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岱宗公证处与人民法院全方位跨界合作,建立“4+4+4+8”(4名法官+4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8名公证特邀调解员)民商事调解速裁团队。调解速裁团队成立后,原来需要一个半月才能审结的上诉案件,有的用时仅一天半就能速调结案。高效的速裁率、调解率和送达率受到了中院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由于泰安市中院的“龙头”带动作用,区县法院纷纷向岱宗公证处提出司法辅助业务合作意向。目前岱宗公证处已在条件成熟的泰安市高新区法院及泰山区法院开展了司法辅助业务,形成了以公证为主,司法辅助为辅的多元化战略发展体系。岱宗公证人通过创新公证业务,在危机中寻找服务创新机遇,稳扎稳打,逆势而上,实现了新增长、新突破,为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