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宗公证人故事之
在不动产公证代办服务中绽放青春为民的光彩
泰安市岱宗公证处 邢玥
我是岱宗公证处2020年7月20日入职的员工。我所在的部门是不动产公证业务部,这是公证处为了便民服务新设机构,主要是为涉及不动产买卖、继承、赠与公证的当事人提供免费延伸代办服务。俗话说“行行出状元”,在这新设平凡的岗位上,如何通过热情周到服务绽放出青春为民的光彩?是我及同事一直在不断思考的问题。2021年1月20日,当事人刘某将一面印有“工作认真负责 服务热情周到”感谢锦旗送到我手上时,青春奋斗中我收获到满满的人生幸福。
我负责的是对申请不动产代办服务的当事人资料审核以及不动产资料系统上传工作。2020年12月28日上午,像往常一样把继承人刘某、高某兰所有的不动产资料按部就班进行上传、保存。房产继承公证正常情况第二天就可以领取到新的不动产证书。
输入上传的当天下午却发现系统里显示这笔代办业务被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人员退件了。我重新检查这笔业务,看是否哪里上传错误,系统显示为“录入资料与原档案资料不符”。我推测可能是原房屋取得时的被继承人身份信息与现在最新提交的被继承人身份信息不符。到底在哪个具体环节出现了信息不符的问题我一时也搞不清楚。
按理不动产代办服务当事人应该提供正确的信息资料,现在房产原档案资料信息与新录入资料信息不符,原因可能是当时某个登记事项信息与现在信息发生了冲突。不动产代办业务本身就是公益免费性质,公证处既赔钱,还赚不到吆喝。是继续坚持“当事人不跑路,公证处多跑路”的岱宗公证服务理念,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内心也在犹豫不决。
处理这个棘手问题有个简单办法就是一推六二五,这个代办业务有瑕疵,退回给当事人,让他们自己去处理。但这样做合适吗?这时公证处杜红星主任常说的教育话语“建立一支坚定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公证纪律部队,不断优化创新公证服务,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是岱宗公证处不懈追求”在耳边不断回响。
人民群众将继承公证后的不动产更新事宜委托公证处代办,是对公证法律服务的信任。新时代**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训词要求为政法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将服务人民融入血脉,将贴心代办贯彻始终,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政府公共法律服务阳光,以实际行动践行训词精神是公证纪律部队的政治本色。
12月28日下午我急忙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仔细查询该房产原始资料后发现,原来是这套房产最初登记的时候,被继承人刘某柱录入信息使用的名字、身份证号均与后来更换的新身份证信息不符。原录入信息与最新录入的被继承人信息不符,导致该笔业务无法顺利过审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员工的帮助下我尝试了包括后台更改信息等多种办法,均无法通过审批流程。
返回处里,我开始思考该如何解决这个被继承人资料不符的问题。正在一筹莫展时,不动产审核工作人员又打来电话,告知被继承人的配偶继承人高某兰的身份信息竟然也与不动产原始登记时身份信息不符。被继承人、继承人身份信息同时错误的事情,从来没有遇到过,于是我又一次到不动产去核实继承人高某兰的具体信息错误情况,希望能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二天,我试着去更改这份业务的相关信息,却发现我的个人不动产登记系统由于权限问题,所提交的业务无法更改内容,于是我第三次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尝试着用其他工作人员的系统去更改这份业务信息,但是新版本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只能输入18位身份证号,无法录入原始的15位身份证号。原始的15位身份证号输入不进去,那就意味着这个业务无法审批。
第三天,我特地去请教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领导,她给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那就是彻底删除这份业务,再输入提交一份现在的被继承人与继承人身份与原始档案被继承人与继承人身份信息系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得到了这个明确的答复,我很高兴,再征得不动产工作人员同意之后,我拍摄下原始的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刘某柱与继承人配偶高某兰身份信息图片,上面记载着最原始的身份证信息。
回到处里向其她同事诉说了这个疑难问题后,同事积极配合联系了当事人刘某,告知需要提供被继承人原单位一份证明,对被继承人刘某柱原身份证号与现身份证号系同一人且有曾用名的法律事实予以确认,同时告知还需要继承人高某兰单位开具一份两个身份证号系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几天后,继承人刘某拿着证明材料送到处里,当得知我已为此事来回奔波了四次时,他大为惊讶并表示公证服务真的太好了,给他省去了很多的麻烦。“这件事要是让我们老百姓单独跑,还不知道有多麻烦呢!而且你们还是义务代办!”刘某深有感触的说。拿到这份证明材料后,我立刻第五次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流程删除了这笔初始有信息冲突的业务,再次提交业务,并添加了这两份证明材料。
1月8日,打开不动产登记系统,系统显示更改过后的刘某、高某兰的继承业务已经审批通过,可以去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了。我心下的一块大石头终于放下了!8号下午,终于顺利帮当事人拿到了这本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9号上午,我满心欢喜的给当事人刘某打电话,让他来公证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刘某显得很激动,因为他没想到这么严重的信息错误,自己一趟也没有跑,公证人员跑了六趟,竟然就把新的不动产证给顺利的办完了!本来以为刘某会立刻来领不动产权证书,意想不到的是他却气定神闲的说:“不着急,等我把一件东西准备好再去。”
1月20日,当事人刘某来到了公证处,将不动产权证书交给他之后,刘某忽然拿出了一面锦旗,一边打开一边高兴地说:“太谢谢公证处了。你们真是一心为民办好事啊!不知道怎么表达感激之情,我琢磨了好几天,还是觉得给你们送一面感谢锦旗吧。”
看到这面锦旗,我深深的被触动了。当一次次因为当事人各种证件不合适问题去不动产中心奔波的时候,也会觉得很累很辛苦。但这跟当事人对我们信任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当事人办理了公证业务,再把不动产权证书业务委托给我们,代表着对公证处不动产延伸业务的一份信任!出于人民的信任,就应该把这件事情尽善尽美的做好!
人民的信任大于天。这面锦旗是当事人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岱宗公证处自改制以来,一直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能在这样一个有正能量,有温度的公证大家庭里工作,我感觉自己非常幸福!新时代,新征程,公证为民,只争朝夕,不负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