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宗公证处服务标准规范用语及规范礼仪
岱宗公证处员工礼仪
一、仪表仪态
1、面带笑容,保持良好心态;
2、头发梳理整齐,面部保持清洁;
3、男员工不蓄胡须,不留长发、怪发,女员工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大耳环、脚链;
4、坐立行走,姿态端庄,自然大方。
二、着装仪容
1、注意着装与场合、环境的协调适宜。
2、正式场合和工作时间统一着公证制服。
3、服装要干净整洁,女性化妆淡雅;
4、工作时间服务大厅统一佩戴工牌上岗;
5、禁穿拖鞋、背心、短裤、背(吊)带裤、超短裙、睡衣裙等性质的服装上班或参加公证处组织的集体活动。
三、行为礼仪
1、员工言谈举止应当文明、大方,与人交往要做到彬彬有礼、进退有度。
2、中午误餐期间前不饮酒,不宜吃带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食物。
3、与他人电话或是面对面沟通时,要适当控制音量,以免打扰同事工作。
4、办公器材及物品要有序、定置摆放,做到整齐、整洁、美观、大方。办公桌上物品摆放要体现顺手、方便、整洁、美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办公桌上不得摆放与公证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零食。